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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罚(2)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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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人,据案宗所说,朱彪是在侮辱和打算强暴曹氏时才遭收的反击,而不是曹氏主动进行攻击,这应当属于自我防卫,曹氏身上的伤口证明了她确实受到了伤害在当时。”

宗鹏轻轻颔首,王瑞见状也跟着说道:“大人,曹氏杀人的当天您受邀前来婚礼现场,您应该也知道这是一次婚礼。既然如此曹氏作为新娘拿小刀杀害了新郎,难道不应该严惩吗?大人。”

御史看面前的宗鹏表情变得严肃起来,宗鹏点头道:“当时我确实在现场。朱彪是被刺满身鲜血的跑出来的。”,现在朱里正完全可以申请让宗鹏“避嫌”把案子交给别人。

不过朱里正现在有了新的打算,他要顺便把这个不听话的县令搞走,给自己重新树立威信。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亲自审案子,最后宣布自己之前的判决无效。

杀人,要诛心。

王锐从怀中拿出一张纸,双手递交给一旁的县丞。县丞审视了一遍,这个是朱里正和曹氏的姨妈签订的,上面白纸黑字写的,曹氏的姨妈做主把曹氏嫁给朱彪。

按理来说曹氏父母双亡,由姨妈抚养了几个月,那么姨妈却是有权利把她嫁出去。而且朱里正下了彩礼的,从程序上来说这场婚姻应是合法的。

王锐对宗鹏行礼道:“大人,这种嗜亲行为,若是不严惩恐怕会有人效仿,届时恐怕都会以大人的判决当做盾牌或进行诡辩。”

付智冷哼一声道:“诡辩,大人,曹氏父母尸骨未寒,其姨母就将她卖了出去,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。”

“好一个卖字,付大人,朱里正可是付出了真金白银当彩礼,而且这事也请曹家族长告慰了曹氏父母的在天之灵。”

王锐现在说的倒是很符合“人之常情”,宗鹏脸色此时已经不太好了,这个王锐明显就是准备充分,而且在审案之前这个案子就在民间广泛传播。民间对这个也都是恐惧大于怜悯。

付智道:“大人,若是因为民众的恐惧而处死一个无辜的人,那么我们才是真正的野兽。曹氏现在仍在守孝期,她的婚姻应当无效。”

付智顿了顿扫视了一圈王锐与朱里正,付智接着行礼道:“大人,朱里正与曹氏的姨母才是这场悲剧真正的根源。朱里正联合曹氏亲属拐卖了她,其子还伤害了曹氏,曹氏身上有明显鞭伤,这个几乎不能作伪。曹氏正当防卫误杀朱彪,理当无罪释放,还请大人明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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