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身份地位的也要按照社会地位和官职高低做出细节上的规定,到了什么级别才能操办什么样的婚礼,等等等等。
这道命令在黄龙殿会议大举争论的背景之下颁布,实在不受关注,直接就颁布下去通行全国了。
除此之外,郭鹏也重新规定了年节和官员放假休沐的日子。
比如念及官员工作辛苦,所以把十日一休改为七日一休。
年节改五日为六日。
几大传统节日的休沐改一日为三日。
增加了一些休沐日的时间,也算是对官员的减负有个交代,没让他们出现过劳死的现象。
然后就是着重商讨了人们纳妾的规矩。
一夫一妻自然是不能改变的铁律,而关于妾侍的制度,郭鹏也进行了重新规定。
在这个时代,底层黎庶是没有纳妾的资格的,能纳妾的不是国家官员就是士人,连一般地主豪强都不能纳妾,郭鹏则提出,出于传宗接代的考量,应该适当放宽这个标准。
于是他规定,一般黎庶百姓就算没有官身,如果四十岁还没有儿子,就可以纳一名妾侍,用以传宗接代。
统治阶级内部也要进行规定。
比如一般官员只能拥有一个妾侍,非爵位官员无论官职多高,就算是尚书令,是参谋令,最多也只能有三个妾侍。
公侯伯子男五个大等级,每提升一级爵位可以增加一个妾侍,最高级的公爵可以拥有八个妾侍。
再往上就是王爵和皇帝。
郭鹏增加规定为王爵最多也只能拥有八个妾侍,唯一不受限制的就是皇帝自己。
这个规定不前溯,政令颁布之前纳妾数量不对的不予追究,颁布之后纳妾数量超标的,以大不敬问重罪,从重处罚。
这个规矩延续了汉代【功成受封,得备八妾】的规定,基本上没有超出人们的想法。
也就是皇帝把纳妾的资格下放到了底层黎庶百姓的群体之内,这让一些人感到不满。
但是在大环境之下,这个问题也没有被争论起来的资格。
于是郭鹏再一次颁布政令,把这个规矩给颁布下去了。
趁此机会,郭鹏又规定了比如桌椅板凳不应视作胡人所用之物,乃是皇帝本人发明制造,纯粹的汉家创造,应该予以认同,不应歧视。
接着规定了官员子弟和贵族子弟应当进入太学接受集体教育,以及集体教育的内容,包括性教育方面等等。
在其他的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《东汉末年枭雄志》 最新章节一千一百五十九 士人们的奇迹终究没有发生,网址:https://www.bqgbi.org/14_14089/1147_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