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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鸠占鹊巢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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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说道:“公子,早啊……”

……

裴哲见过无数长安官宦子弟。

他们有的喜欢嫖,是长安各大青楼的座上宾,有的喜欢赌,混迹在长安各大赌场,还有的钟情吃喝,流连于各处酒楼,有的喜欢带着一群狗腿子在长安街横行霸道……

当然也有年纪轻轻便通晓六艺的青年才俊。

唯独没见过像李诺这样的。

身为长安顶级官宦子弟,别的爱好没有,就喜欢升堂办案,处理这些百姓日常的鸡毛蒜皮。

作为长安县令,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,裴哲自己都觉得头疼。

他是怎么乐在其中的?

这些权贵子弟的癖好,还真是不能以常理度之……

从内心上讲,李诺也不愿意处理这些日常纠纷。

今天早上,他一共处理了五件案子。

但都不是什么大案,不是打架斗殴,就是财产纠纷,要么就是婚姻纠葛,最重的,也不过就是鞭笞几下,蹲几天大牢,忙活了一早上,半天寿命都没加到。

能提升他寿命的,起码也是能判徒刑的案子。

处理完最后一件案子,李诺看着站在旁边的长安县令,问道:“我鸠占鹊巢,判了裴大人的案子,裴大人不会生气吧?”

裴哲连连摆手,说道:“不会不会,怎么会呢……”

“那就好。”李诺笑了笑,又问道:“除了这些,还有没有其他的案子?”

裴哲摇了摇头,说道:“今天没有了。”

他可没有李诺这么闲。

作为一县之令,他的职责有教化百姓、缉盗拿贼、劝课农桑、听讼断狱、征纳赋役、兴养立教、矜孤恤寡、修桥筑路、赈灾济贫……等等等等。

听讼断狱只是他职责的一小部分,能隔几天抽出一点时间来做,已经算不错了。

除非是重案命案等特殊情况,一般情况下,今日审几件案子,审哪几件案子,都是至少两三日前定好的,需要提前通知相关人等,并且让衙役进行事先调查,今天的案子,都被李诺断完了。

不过还别说,这李诺断起案来,有板有眼,比他裴哲还像父母官。

虽然他对大夏律还不太熟,每件案子都需要翻书查看律法条文,但断案时身上透露出的那种自信,总给裴哲一种浸淫此道多年的感觉。

李诺和长安县令也算半个同行,知道这一行的流程。

后世开庭也不是说开就开的,要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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