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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南北之战争,民之存者仅矣。周灭齐而河北定,隋灭陈而天下一,于是而户口岁增,京辅、三河地少人众。。且无以自给,隋乃遣使均田,以谓各得有其田以赡生也。唯然,而民困愈三矣。
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者也,上之谋之,不如其自谋;上为谋之,且弛其自谋之,而后生计愈盛。故勿忧人之无以自给也,藉其终不可给,抑必将改图而求所以生,其依恋先畴而不舍;则固无自毙之理矣。
上唯无以夺其治生之力,宽之于公,而天地之大,山泽之富,有余力以营之,而无不可以养人。今隋之所谓户口岁增者,岂徒民之自增邪?
盖上精察于其数以敛赋役者之增之也。人方骤蕃,地未尽辟,效职力于为工为贾以易布粟,园林畜牧以广生殖者未遑,而亟登之版籍,则衣食不充。
非民之数盈,地之力歉,而实籍其户口者之无余,而役其户口者不酌其已盈而减其赋也。乃欲夺人之田以与人,使相倾相怨以成乎大乱哉?
故不十年而盗贼竞起以亡隋。民之不辑也久矣,考其时,北筑长城,东巡泰岳,作仁寿宫,而丁夫死者万计,别宫十二,相因营造,则其剔丁庄以供土木也,不待炀帝之骄淫,而民已无余地以求生矣。乃姑为均田以塞其匄免之口,故曰唯然而民困愈亟也。
夫王者之有其土若无其土也,而后疆圉以不荒;有其民若无其民也,而后御众而不乱;夫岂患京辅、三河地少而人贫哉?邓禹之多男子也,各授以业,而宗以盛,不夺此子之余以给彼子也。宽之恤之,使自赡之,数十年而生类亦有序,而不忧人满。
汉文、景得此道也,故天下安而汉祚以长。隋之速亡也,不亦宜乎!均田令行,狭乡十亩而籍一户,其虐民可知矣,则为均田之说者,王者所必诛而不赦,明矣。
十二
开皇十四年,诏给公卿以下职田。其时天下已定,民各守其先畴,不知何所得田以给之,史无所考,大抵其为乱政无疑矣。先是官置公廨钱,贷民收息,诚稗政也,于是苏孝慈请禁止之,给地以营农,意且谓此三代之法,可行无弊者,而岂其然哉?
三代之国,幅员之狭,直今一县耳,仕者不出于百里之中,而卿大夫之子恒为士,故有世禄者有世田,即其所世营之业也,名为卿大夫,实则今乡里之豪族而已。世居其土,世勤其畴,世修其陂池,世治其助耕之氓,故官不侵民,民不欺官,而田亦不至于汙莱。
郡县之天下,合四海九州之人以错相为吏,官无定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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