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容终隐于人心,而不幸发自德薄望轻之日,又或以纤曲邪妄之说附会之,遂以不伸于天下,君子之所重叹也。
商、周之德,万世之所怀,百王之所师也。祚已讫而明礼不可废,子孙不可替,大公之道也。秦起西戎,以诈力兼天下,蔑先王之道法,海内争起,不相统一,杀掠相寻,人民无主,汉祖灭秦夷项,解法纲,薄征徭,以与天下更始,略德而论功,不在汤、武下矣。
汉祚既终,曹魏以下二百余年,南有司马、刘、萧、陈氏,皆窃也;北有五胡、拓拔、宇文,皆夷也;隋氏始以中原族姓一天下,而天伦绝,民害滋,唐扫群盗为中国主,涤积重之暴政,予兆民以安,嗣汉而兴,功亦与汉埒等矣。
天下之生,一治一乱,帝王之兴,以治相继,奚必手相授受哉!道相承也。若其乱也,则天下无君,而治者原不继乱。
故夏之末造,有韦、顾、昆吾,乘暴君而霸;殷之将殄,崇、密攘臂而争;周之已衰,六国、疆秦、陈涉、项籍,挟兵以逞;汉之已亡,曹、吴、司马、刘、萧、陈、杨、五胡、索虏、宇文,割裂僭号,皆彗孛之光,前不继西没之日,后不启东生之月者也。
若以一时僭割、乘郄自雄者,可为帝王授受之统系,则三檗、崇、密,可为商、周之所绍嗣矣,而岂天之所许、人之所怀哉?
王者褒崇先代,隆其后裔,使修事守,待以宾客,岂曰授我以天下而报其私乎?
德足以君天下,功足以安黎民,统一六寓,治安百年,复有贤子孙相继以饰治,兴礼乐,敷教化,存人道,远禽兽,大造于天人者不可忘,则与天下尊之,而合乎人心之大顺。
唐欲法古帝王之德意,祟三恪之封,自应以商、周、汉为帝王相承而治之绪,是不易之大义,不诬之显道也。
自武德至天宝,百余年矣,议礼之臣,无能昌言以釐正,犹奉拓拔、宇文犬羊之族、杨氏悖乱之支、为元后父母之渊源,何其陋也!
天宝九载,乃求殷、周、汉后立为三恪,而废拓拔、宇文、杨氏之封,虽曰已晚,堂堂乎举久湮之坠典,立百王之准则,亦伟矣哉!乃非天子所能念也,非大臣所能正也,非儒者所能议也,而出于人微言轻之崔昌。
又以以王代火,五德推迁,袭邹衍之邪说参之。为儒如卫包者,抑以“四星聚尾”无稽之言为征,不能阐元德显功、民心天理之秩序以播告来兹者为永式,主之者又李林甫也。故林甫死,杨国思之党又起而挠之,后此弗能伸其义者;圣帝明王之祀阴,永绝于世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《史鉴》 最新章节唐玄宗下,网址:https://www.bqgbi.org/344_344452/215_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