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所以说大理寺侵占了刑部的一部分职责,这就要提到大理寺的另外一个职能了。
复核京城范围内杖刑以上的案件。
说这个,就得从京城,包括西京长安,东都洛阳,在大唐的特殊地位说起。
总所周知,大唐在建构整个官僚体系的时候,基本原则是四个字,强干弱枝。
强,强在哪里?
强在关中、中原。
强在京、都周边。
强在西京长安,东都洛阳。
事实上,在州府一级的行政设置上,只有西京长安、东都洛阳,与北都太原(大唐李氏的龙兴所在),设置为府,其他的地方,都叫州。
不光是名字上有所区别,品级上也是不同,京兆尹、河南府尹、都是四品高官,那都是卸任之后,便有能力冲击政事堂的高官了,跟外州刺史所谓的“从三品”根本就不是一回事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,四品衙门的案件,交给你刑部这样同样四品的尚书省六部审核,还合适吗?
答案是,不合适了。
怎么办?
大理寺来审核吧。
大理寺卿乃是朝廷九卿之一,从三品,恰恰比京兆府、河南府高了半格,他来审核,正合适。
前文说过,刑部的职责是审理全天下杖刑以上的案件,结果到了长安、洛阳,就不得不把这个权力交给大理寺了。
所以说,大理寺侵占了刑部的一部分职权。
当然了,很多人在描述这种事情的时候,自然不能直接说你级别不够,不配复核京兆府、河南府,那可就相当于指着刑部的鼻子骂大街了,那肯定不行,所以就换了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来描述——
京、都,乃是大唐首善之地,治安刑罚,尤为重要,故此,请朝廷九卿出面,亲自负责。
这么一说,是不是就好听多了,反正好听不好听的,刑部也得把这部分权力让给大理寺了。
除此以外,大理寺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,审理犯官。
以前说过,大唐社会,阶级分明,普通老百姓和一般人家的部曲、奴婢,在律法上同罪不同罚,就是因为身份的不同。
到了官员这里,身份又比老百姓高了一层。
怎么办?
除了同罪不同罚之外,还要在审理机构上动动脑筋,以此来彰显官员身份的不同。
而这个具体负责审理官员的机构,就是大理寺了。
还是那句话,朝廷九卿亲自出面,算是对得起你官员的身份了吧?
事实上,大唐的官员犯了罪,一般情况下,都是由上级官员做初步的审理,具体定罪,全都得送到大理寺这里来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大理寺好像又比刑部高了半格……
为啥?
因为刑部的人员,也都是官员,如果犯罪,同样要到大理寺受审。
回到大理寺的职责上来说,要复核刑部流刑以上的案件,要审理京都首善之地的案件,要审理、定罪一众犯事的官员,职责不可谓不重。
事实上,大理寺其实在大唐的司法体系之中,肩负这相当重要的作用。
别的不说,就说三堂会审吧。
地点,一般情况下,都在大理寺,这个好理解,能够动用三堂会审的案件,都是举国闻名的大案、要案,能够造成这种影响的,都是官员犯事,那么官员犯事了,按照三法司的分野,自然是由大理寺出面主审。
主导三堂会审的,也是大理寺。
事实上,这就要看大唐三法司的分工了。
刑部,大理寺,御史台,各司其职。
刑部,主要工作是取证,人证啊,物证啊,跟这个案件有关的证据、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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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奋斗在开元盛世》 最新章节第390章 三法司之分工,网址:https://www.bqgbi.org/15_15247/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