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突然闯来四个拆台子的,推翻原来的案审结论,说是荣泰钱庄的人炸的镖局。>
而玉玲珑也说,炸的人是荣泰钱庄的人。>
可是按照玉玲珑的原话,炸镖局的是她自己。>
到底该信谁呢?>
“三人成众,我们四个人给她作证,炸镖局的人就是荣泰钱庄。”>
“物证呢?”>
沈钟拿来装炸药的盒子,从炸药堆里拿出来了一枚铜钱。>
随着铜钱公开于众,私制通宝上的四个大字也昭然——“宝光通宝”。>
“私制通宝!”有人说到。>
“不错,按照大明律法,私制通宝,流通于市,是重罪,最起码也要杀头。而我听说,能铸通宝、印宝钞的钱庄,并无荣泰钱庄。”>
“可是如果,现在有个钱庄,他就是造个铜片玩玩,连万历通宝四个字都没有,还不流通,那依照大明律,谁能定他罪呢?”>
众人不言,静候沈钟推理。>
“所以说,首先这枚铜钱,他不是一般市集上用的铜钱,而是一种特殊的铜片儿。大家看,宝光两个字,能证明什么呢?”>
“下城好像有个宝光楼!”有人提到。“我想起来了,那里面很奇怪,不让花真钱,都让把钱换成宝光通宝。走的时候,再把宝光通宝换回万历通宝,不让带出去!”>
“几个万历通宝,兑几个宝光通宝?”>
“一个换一个!”>
“在哪换?”>
“门口的荣泰钱庄!”>
“善!”>
沈钟一个善字,掷地有声!那声音,竟有如惊堂木一拍,拍的所有人猛然醒悟,醍醐灌顶!>
眼前明明办好的案子,突然间就扑朔迷离了。>
“不对,寺正!”刑部又有人提出异议了。“只凭一枚宝光楼的铜板,不能断定她冤枉,还要证明她是不是没去过宝光楼。”>
“好啊,我现在给大家看一样东西!”>
沈钟从主事手里拿来一份卷宗,大致给大家读了一遍。这是当初刑部初审时,刑部一名杂官对当场五名证人证言所做的记录。左边字迹草而不乱,是为速记,右侧字体工整,是为抄录。>
“我念的这个,是五名证人的证言。我现在要对诸位做出两点疑问:一,五人证言里,没有一句话提到人犯去过宝光楼,你们为什么想当然认为她去过?”>
“可……”>
“二,五人证言里,有三人含糊其辞,只是指认是她所做所为。尤其是卖米的那个米铺老六,一半的问题都没有做回答。反倒两名警巡所应捕,言之凿凿,我看,恨不得当场就得把玉玲珑的皮扒了!”>
一名警巡所的应捕恼羞成怒,刚想拔刀,另一人马上拦下止住,摇了摇头,示意他不要冲动。>
“敢问负责玉玲珑案的应捕们,你们要是这样就杀错了人,赶隔天冤案昭雪了,你们冲谁交待呢?可以不冲着鬼市的乡亲们交待,可以觉得自己是官老爷——”>
说着,沈钟指了指东边。>
“那边锦衣卫,隔天就上门提溜你来啦!”>
“那你又有什么证据,证明做事的是荣泰钱庄的人呢?”>
“目前我只是怀疑,是不是真是此人,有待人证确认。不过,既然都说了,出宝光楼要把宝光通宝换回真钱,那能失手把宝光楼的铜板带出来的,不出意外,应该只有荣泰钱庄的人吧?”>
堂上一下子议论纷纷,原本严肃的气氛一下子失控。寺正见了,三次高喊肃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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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万历朋克》 最新章节第三十二章章 反转,网址:https://www.bqgbi.org/310_310023/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