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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公九论(7/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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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曹参以野战致元功,而纵狱市以容奸,汉于是乎无善治;赵普以学究宰天下,而解兵权以弱国,宋于是乎无宁宇。汉法苟简而盗始昌,宋兵解散而狄始帝。

乃以两者衡之,宋祸为尤烈焉。兵者,不祥之器,人主之所制,非人主之所得操也。兵者,神用之事,举国之所有事,非举国之所共司也。

汉高能将将而不能将兵,乃卒以王天下。成败之几,生死之介,无使习之,骤使司之;暂令司之,抑又掣之。呜呼!宋之所以失五帝、三王之大宝于蒙古,惟此而已矣!赵普以之始,秦桧以之终,端开于杯酒之间,而祸成于风波之狱。畏子弟之渔盐米,而以授之仆妇,家未有不毁者也。胡氏之于《春秋》言兵也,皆普之余智也。

庄公在位,兵十七举,亲将者十三。次成之役,无适帅焉。其三则溺也,单伯也,庆父仅一出也,迭将而无专属也。若庄公者,可谓亲不祥之器,侈用其雄猜而终无以弭奸者矣,胡氏犹曰兵权主散,不当偏属于一人,专授庆父,威行中外,以召篡弑。

斯言也,饮赵普之毒已深,而奖秦桧为管仲,以长其杀岳飞解韩、刘之忮心也。职有由矣。

古之受钺者曰:“阃以外,将军制之。”当其有事,天之下,地之上,无弗行也;当其无事,而兵习于吏,吏习于帅,威信之行久矣。不将其将,独操其兵,宴居深宫者遥执其敛纵,高谈簿书者分持其长短,挟疑以使,临敌而易之,如稚子之握饴,蚁附其上,而不任人以驱之,何其惫也!宋祸已极,而溢于谭经者之师说,流及昭代,习用其说,总戎尸其名,督抚操其实,中枢捉其肘,阁票扼其咽,科参夺其胆;白面之赞画,游吻之参谋,且足以制大将死生之命,而天下已拱手而授之人,悲夫!故善说《春秋》者,废胡氏之言兵,未为不知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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