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大选
这件事情要追溯到98年,在那之前mcm还只是二流唱片公司,哪怕已经推出过一些不错的歌手和组合。但当布兰妮和克里斯蒂娜横空出世后,顿时变得让人瞩目起来,也成为了许多年轻歌手向往的地方,于是在98年的某一天,原本应该和几位朋友组成乐队担任吉他手,并包办大部分词曲的21岁的艾伦?凯米加入了mcm成为一位实习生。
实习了差不多半年之后,因为表现还算不错,随即成为了正式员工,并参与了布兰妮和克里斯蒂娜的几张专辑的制作,然后开始提笔写歌,而他写的第一首就是《herever you ill go》。确切的说,应该是《herever you ill go》的原型,诺顿听了之后觉得还不错,正好阿德里安在为艾薇儿新歌想办法,于是他就推荐了过来。
尽管部分旋律和歌词不和原版的不太一样,但还是轻而易举的勾起了阿德里安关于《herever you ill go》的回忆,这首歌当初也是流传甚广,如果不是乐队的知名度不够高,也没有一个好的唱片公司运作,以至于发行差不多两年后才开始打榜,取得的成绩不会这么差。
自然,阿德里安买下了这首歌,诺顿和凯米也在他的建议下进行了完善,最后的成品和原版几乎没什么两样,不过因为是给艾薇儿准备的,所以部分歌词做了修改,以便更符合女歌手的身份。得到阿德里安认可的凯米也因此在mcm安稳的呆了下去,至于the calling……反正阿德里安手中的“血债”也不止这一起,不用太过在乎。
这首歌在99年年末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,但是因为种种原因——主要是艾薇儿的生日——拖到了今年的9月底才发行。这并无所谓,反正歌曲已经拿在了手中,想什么时候录制发行就什么时候录制发行。
虽然艾薇儿很想让自己的处女作是由阿德里安和诺顿合作的,但对于这首歌还是非常的喜欢,尤其是副歌部分。
“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,我喜欢这种吼出来的感觉!”录制的时候少女不止一次的对阿德里安如此兴奋的说道。
无论前世还是今生,她唱歌都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喜欢在唱副歌的时候中气十足的吼出来,那种咆哮的宣泄的感觉轻而易举的就能勾起听众的共鸣。这是她的优势也是她的劣势,优势在于这样激情洋溢的演绎非常容易吸引年轻的乐迷,而劣势在于她始终这样不改变的话也很容易流失人气。
不过不着急,现在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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